国外汽车租赁业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汽车租赁服务,是由汽车租赁公司向那些长期或短期需要用车,但又没有必要自备车的单位和个人有偿提供车辆使用权,并限期收回的一种服务方式。汽车租赁作为一种全新的消费形式,不仅可以有效地缓解汽车生产与销售之间的“瓶颈”,而且对汽车消费市场的拓展也具有不可低估的功效。
国外汽车租赁业的发展就早已证明了这一点。资料显示,日本的汽车租赁业从60年代发展到今天,约有40%的企业选择了这种贸易方式,租赁规模也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德国奔驰公司平均每4辆车就有1辆是用来租赁的;美国主要汽车生产企业的总产量中就有30%以上的订单来自租赁市场。
一、国外汽车租赁业发展情况
在国外,汽车租赁业有100多年的历史。目前来看,世界汽车租赁市场发展势头迅猛,有7000多家公司涉足这个行业,2004年收入达4000亿美元,汽车租赁业的增幅遥遥领先于其它服务行业。世界上排名最前的四大著名汽车租赁公司分别是赫兹(H e r tz)、艾维斯(A v is)、欧洲汽车(E u rop ca r)、巴基特(B ud ge t)。仅仅赫兹(H e r tz)在全球140个国家就拥有525000辆营运车的规模,拥有超过6500家租车网点。
迅猛发展的汽车租赁业不仅仅提供了人们出行的方便,也大大促进了世界汽车工业的发展,据行业统计,世界汽车工业20%-30%的汽车新产品在出厂后,直接进入了汽车租赁市场,汽车租赁业在国外已经成为汽车工业巨大的蓄水池。各大公司纷纷投入巨资,以推动汽车市场持续发展,据统计,2004年美国几大汽车公司向汽车租赁业投资达到60亿美元,欧洲几大主要汽车公司在这一行业的投资达10亿英镑。在新车销售中,租赁用车的销量不断提高,美国租赁形式销售的新车占总销量的30%多,日本占到15%。在国外,一些中小企业看好汽车租赁。美国中小企业汽车租赁用车月增长率在30%以上。在日本,去年新办中小企业,80%以租赁形式使用汽车。
从汽车租赁业最发达的美国来看,根据美国普查局的“2004年汽车设备租赁统计“(统计中不包括在提供商用汽车租赁的同时也提供供应链信息服务等增值服务的汽车租赁,如亚美利魁斯特运输与物流资源公司所提供的汽车租赁),美国2004年共有汽车设备租赁服务设施数量12067个。其中四家大公司拥有租赁设施1820个,占美国汽车租赁设施总数的15%,而收入份额占总数的45.6%。八家大公司拥有租赁设施5433个,占美国汽车租赁设施总数的45%,而收入份额占总数的67.1%。美国汽车租赁业年收入2004年为350亿美元。其中小汽车租赁占61%货车租赁占39%。在小汽车租赁中短期租赁占89%,长期租赁占11%。
二、我国汽车租赁业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汽车租赁业最早出现于北京亚运会期间,虽然与一些发达国家成熟的汽车租赁业相比,中国汽车租赁市场发展仍属于初期发育阶段。但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北京、上海等地的汽车租赁业相继出现了高速成长期。以上海为例,从1992年成立第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目前整个上海汽车租赁企业达到22家,经营车辆近4000辆,每年汽车租赁营业收入达到3亿-4亿元,并形成了一批龙头企业。据统计,我国目前共有汽车租赁公司3000多家,全国的租赁车辆总数为6万辆左右。
虽然我国汽车租赁业发展势头迅猛,但是也要看到,目前我国汽车租赁业还存在许多问题:
(1)国内汽车租赁公司不具备规模经营的竞争优势。虽然汽车租赁公司的数量众多,但大多数公司的经营规模小、实力弱,难以抵御市场风险和竞争。在500多家汽车租赁企业中,绝大多数企业规模很小,缺乏抵御市场风险和市场拓展的实力。其中,有80%企业的运营车辆少于50辆,70%企业的员工人数少于5名, 85%企业的汽车租赁站点数低于2个。即使是初步具备规模经营的大中型汽车租赁公司也仅能实现在本地或本区域的汽车租赁服务,未能形成遍布全国的租赁服务网络,而特许经营这一国际汽车租赁服务广为开展的经营模式也未能在国内全面铺开,使之难于与国际同行相竞争。
(2)汽车租赁的有关法规和配套政策不够健全。虽然国家陆续颁布了一些关于汽车租赁的法规,如《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汽车租赁试点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等,但汽车租赁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而有些问题按照原有法规和政策难以解决。如租赁车辆每年四次季审,而客户往往将车租出外地使用,召回极不容易;运营车辆不能跨地区经营,使得异地还车、联网运营难以付诸实施;承租者发生交通事故及丢失、损坏车辆所造成的停运损失如何补偿等问题尚无明确规定;承租人肇事逃逸,全部责任将转移到租赁企业,按现有法规尚无解决办法;部分不正式纳入交委管理的公司或个人出租“野鸡车”,他们的私车既不用季审,也不用定期二级维护,不用纳税、不用买全保,从而能以较低的价格扰乱租赁市场,造成合法的租赁公司难与其抗衡。
(3)信用评估、咨询体系未真正建立。用户信用状况的不明使得租赁公司在开展租赁业务时不确定性增加,汽车租赁企业难以评定客户信用,租赁车被盗、被诈骗、被典当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既要求承租人提供担保、缴纳巨额押金,又要办理繁琐手续,严重影响了汽车租赁业的发展。比如天津,在汽车租赁业刚起步时,各汽车租赁公司丢车率一度高达10%。
(4)汽车租赁企业的税费负担重。对汽车租赁公司来说,税费是一个沉重的负担。目前国内的汽车税费主要由购置环节、拥有环节和使用环节三方面的税费组成。在购置环节,除了要承担车价17%的增值税和3%-8%的消费税外,还要承担购置费、牌照费等多种费用;在拥有环节,企业须交纳养路费、保险费、机动车辆管理费等;在使用环节,有年检、工商管理等多种费用。这些较高的税费造成目前汽车租赁价格昂贵。
(5)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和相关行业的配合。国内汽车生产厂家基本没有介入汽车租赁业,造成了汽车租赁企业前期投入过大,负担沉重,规模起点较低,普遍缺乏车辆更新能力。此外,金融、保险机构对汽车租赁企业的信贷、保险机制尚未健全,汽车租赁业难以引入金融、保险支持。比如汽车融资信贷业务,在我国刚起步,造成租赁车辆购买和更新时企业的资金压力过于沉重,无法形成规模化经营,资金的缺乏也使租赁企业在租赁用车的型号选择、价格以及便利性等方面无法满足客户需要;而保险机制和险种的不健全,在诸如降低车辆盗骗等风险方面,也使汽车租赁业难以得到其有效的支持。
三、国内汽车租赁业的发展对策
我国已加入WTO,国外汽车租赁业进入中国市场势在必行,这些汽车租赁巨子实力强大,一旦时机成熟进入国内市场,肯定给我国汽车租赁市场造成极大的冲击。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对策,大力促进国内汽车租赁业的发展壮大。
(1)强强联合,尽快实现规模化经营。虽然目前我们拥有数量巨大的汽车租赁公司,但即使是号称数一数二的大租赁公司,也只不过拥有2000多辆汽车,在租赁业发达的北京市的汽车租赁企业所拥有的全部租赁汽车也只有2万辆左右,而世界最大的美国赫兹公司其汽车拥有量为55万辆。这要求国内汽车租赁企业必须通过兼并重组、强强联合、推进特许连锁经营模式等多种手段实现规模化经营,迅速建立全国的连锁租赁经营网络,形成与上、下游行业的紧密结合、配套支持。
(2)对汽车租赁业实行优惠的财政税收政策。由于当前我国汽车租赁业正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国家给予大力扶植,加速其快速成长。可以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对汽车租赁业的扶植措施,鼓励其快速发展。包括:降低汽车租赁企业的车辆购置附加税的税率;适当减免汽车租赁企业的营业税;允许汽车租赁企业在成本的会计处理时,采用加速折旧,降低支出费用;对于国家机关、重点建设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的用车需求,由政策性银行提供占该项目资金需求一定比例的中长期贷款;对汽车租赁企业的批量车辆更新给予充足的牌照发放。
(3)构建汽车行业信用体系。充分整合行业内的信用信息资源,并利用社会信用服务机构的专业力量,建立我国汽车租赁行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在业内制定相应的信用管理制度与流程,建立业内有机的信用奖励与惩戒机制,规范承租人的交易行为,形成汽车租赁企业联合的风险防御体系,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汽车租赁行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可以考虑先选择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进行试点。这些地区经济比较发达、汽车租赁行业规模和市场规模较大、当地的信用体系和信用服务发展较快,具有良好的试点条件。
(4)积极引入金融支持和保险机制。在国际上,汽车租赁业已经与银行业、保险业形成了紧密的跨行业合作机制,不仅促进了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同时也带动了这些行业业务规模的扩大。在保险业务方面,国际汽车租赁业涉及的保险险种一般包括:车辆被盗险、个人事故保险等。租赁公司一般都设有专门部门负责保险和索赔事宜;在银行业务方面,美国在19世纪 50年代就向银行开放了汽车租赁业务;加拿大由汽车租赁发生的信贷高达350 亿美元,已经超过了购车信贷。在国内,银行业、保险业与汽车租赁业之间的合作机制尚不健全。因此,要尽快促进汽车租赁业与银行业、保险业的对接,为汽车租赁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和保险机制,扩大汽车租赁业的资金来源。减少行业运作风险。
四、结语
我国汽车租赁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尚处于“幼稚期”,无论是在规模上、品牌上还是在管理技术和服务水平上都有很大的差距,都难以与国际企业相抗衡。随着中国加入 WTO,,国外汽车租赁企业势必也会加快进入中国市场的速度,同时,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对汽车消费的越来越强烈愿望和汽车租赁业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中国的汽车租赁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因此,国内汽车租赁企业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发展汽车租赁业的经验,全方位提升经营理念、技术手段和业务水平,迅速发展壮大,增强竞争实力,实现我国汽车租赁业的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