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最新推出易租专车及代驾产品,无缝对接易租汽车租赁管理系统 ●最新为海南行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上海通用汽车公司高端客户出行通手机APP软件提供自助订车服务接口系统及汽车租赁管理系统软件产品!●最新推出Android、iPhone智能手机租车应用软件产品。●北京海方公司同国内最大汽车租赁公司神州租车接洽技术合作事宜。 ●北京海方公司全自助租车智能系统完成技术研发公司正式投入市场! ●世界汽车租赁巨头赫兹公司,中国分公司赫兹(北京)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正式使用我公司《易租(eZu)汽车租赁信息管理系统》软件! ●海方公司携手大陆救援(CAA),为易租汽车租赁管理系统正式用户提供全国范围内汽车救援服务,享受优惠折扣价格!
易租系统 | GPS系统 | 易租网 | 海方OA
网站首页 易租系统 网站产品 手机产品 专车产品 分时产品 硬件产品 管理咨询 推广服务 产品代理 关于我们
 汽车租赁行业市场前景分析
 注册汽车租赁公司相关事宜
 汽车租赁公司运营准备工作
 如何科学的管理好租赁公司
 汽车租赁相关合同文本下载
 汽车租赁业管理运营培训班

  易租汽车租赁管理系统
  易租网上订车网站系统

   当前位置:首页 -> 汽车租赁咨询服务 -> 汽车租赁相关合同文本下载
汽车租赁合同范本一
    点击下载:汽车租赁合同.doc

此下载版本为新方向公司从网络上搜集整理仅供参考,如需正式使用的合同范本请与我们联系
我公司《易租汽车租赁管理系统》内具经行业律师不断完善的正规合同范本供直接打印使用,欢迎联系我们购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保证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达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租赁车辆名称型号及牌号见附近一,车辆状况见附近二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详见附近一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力和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车辆时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
    4、 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承租方免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5、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 不承担租赁车辆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7、 国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力及义务
    1、 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等证明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3、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4、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5、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示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 装、更换、增设它物。
    6、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7、 协助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及车辆证件。
    8、 保证租赁车辆由合同登记的驾驶驾驶。
    9、 如需续租车辆,需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输续租手续。
    10、 辆牌照及有关证件,如有遗失,应承担补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
    11、 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检验交接单》登记无出入。若出现刮、蹭、划痕等现象或证件不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用其它相应的费用。
    12、 严禁承租车辆用于教练车使用;严禁用租赁车辆参加竞赛;严禁装载易燃、易爆、腐蚀性及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13、 不得使用承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4、严禁利用承租车辆从事客、货营运;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15、押金不得用于冲抵租金。
    16、 承租方还车时需交纳交通违章押金1000元,一个月后查询无交通违章记录退还。
    第五条:车辆保险
    1、 出租方为承租车提供的保险祥见随车保险卡。承租方自愿买其它险种,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2、 车辆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交通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出租方。
    3、 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必须送达甲方指定的修理厂定损及维修。
    4、 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事故定损费用,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它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要支付此事故总维修费用(以保险公司评估为准)30%的车辆损失加速折旧费;车辆事故、修理期间,租金照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凡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所列条款内容的行为,均视违约。
    2、 违约金数额为车辆租赁押金。
    3、 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3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4、 承担方逾期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还需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
    第七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人)自愿为承租方租赁车辆提供担保,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所提供担保资料内容真实有效。
    第八条:合同效力及附件
    1、 本合同各自方签字后生效,签字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检验交接单》等作为本合同的织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
    附件二、《车辆检验交接单》
    附件三、《承租人须知》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电话: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地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海方    企业文化    公司动态    人才招聘    法律申明    合作伙伴    友情链接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投诉建议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海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2176299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辉煌国际大厦5号楼 邮政编码:100085 京ICP备17019781号-1